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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像我一样出名的时候才可以这样写,现在,你必须写得很好才行。”
—— [美] 卓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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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和写的自由》这题目,够大,可以拿来唬人。不足之处是有个“的”字,流俗。想好了,将来有机会,写个洋洋万言醒世大作,通篇不用一个“的”字——记住,不用“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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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件玄奥的事儿——得破这个迷信。
有一年在武昌火车站,查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武警小战士逮着我的提包里里外外可劲儿翻腾,我忙于赶车,面带微笑解释:“都是书。”意思是您大概瞧瞧就行,用不着上网追逃打击犯罪似的查这么紧——我像背着书大江南北流窜的人么?小个不高的子弟兵眼睛一翻,手底下查得更紧:“书还有黄书呢!”这下子让我明白了不同的人看待同一事物的方式、角度和范围是不同的。有人看着是知识是营养是进步阶梯,有人看着则是一堆臭狗屎,甚至于连狗屎都不如,是猴拉稀,是鸡放屁。话说回来,谁具备浓得化不开的知识和经验呢?不都是攒钱买皮袄一样,点点滴滴积累起来的吗?我对着稚气未脱的娃娃兵不由哑然失笑,考虑到彼此今后的成长没能说太多。兄弟,不是我不想教育你,实在是哥哥没时间,我要赶路啊!
在路上,谁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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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读书而读书,真叫读死书。
其实很多知识在学会的那一天就注定要被忘掉,因为书上有。但是书上有了不等于就允许脑袋里边什么都没有。“当大脑和书相撞发出空洞的响声时,不能总是归咎于书吧?”这不是我说的,是叔本华。
一个人在读过一些书、写过一些字之后,还能保持保持最初的激情,应该是件令人称羡的事。朋友笑言自己患上“失读症”,攫取一切可看的文字,甚至连广告也要仔细观察。我曾与其志趣相投,看杂志时,连征婚启示也不肯放过。很羡慕图书管理员、书摊摊主或者是新华书店的党委书记,看书还有人管饭。家中四壁,不能放满书架也要贴上印着满橱图书的画面,一直是我的未了心愿。
不过真要有这么个屋子,我还不一定生活得下去,因为毕竟还是空阔一些好。小时候听过有关先辈在闹市读书的典故,自己也曾装模作样在人声鼎沸处学习过。当然,书的同一页是可以重复翻许多遍的。
或许可以重生,扔掉所携带的一切,抛开已经掌握的知识、经验、理念,纯洁得像天上的白云。天真,应该最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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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quick brown fox jumps over a lazy dog .
(这只伶俐的棕色狐狸跳过一只懒惰的狗。)
据说是一句包含从A到Z二十六个字母的英文短语。
我曾经想过设计一个中文短句,以最少的字,包括横撇竖捺点弯勾所有笔划——瞧,我就是这么爱上写字儿的。
跟嗓门大不见得占理一样,字数多少和文章好坏没有必然联系,除去那些刻意炫技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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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的到来造就了全民写作的风气,如同星期天市场一般磨肩接踵、客似流云。大伙儿上网学那么多知识,不回馈到网上可不成,同时也完全印证了网络文化所具有的可读可写的互动优势。网上发表东西相对于传统媒介确实容易得多,只要你心情好、精力足够、有时间有闲钱,尽可开个坛子,连刷带灌弄个百八十万字没人拦着,做个链接四下里转转,就地贴贴小广告,一准有人到访。天高海阔,人人能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这个好。一些网络写手的作品确实令人称奇的优秀,当然不是所有人赞同这一观点我并不意外。前些天在网上看某人的帖子,觉得不错,正欲回复时,其人长叹:这儿没人看得懂。晕~~ 杨先生还以为自己看懂了呢!撤头回来,再说吧。
就如写什么是你的自由一样,读什么,也是别人的自由。
康德GG说过:“只有自由者才会有道德。”不应该妄想把个人自由安放在众人头顶,并使大家景仰它。权威崇拜如培根所说的“剧场幻象”,例来是少数人演戏,多数人看戏。大家承认你的优秀,只是不说出来而已,因为他们要看看你是不是可以做得更好。如果想得到更高的点击率或者更多的回复,也很简单,你可以考虑写些别的。比如说下半身写作,从来不缺少追捧。就怕流氓有文化,写点什么都能附会出叉叉你的圈圈之类的含义,把脑袋扎进裤裆里思考、老头看瓜式的真人不在少数。平时瞧着半遮半掩含苞待放的,一到网上没有家里大人带着,瞧谁都带“色”,沾不沾的就浑身起火、两眼放电,消防队的不在还真容易出事儿——当然不能怪孩子们抖机灵,有些自诩成熟的长者也忙着把地摊文化往坛子里搬,因为~~ ,因为~~ ,因为大家都习惯了。
波伏瓦在《我与萨特》中写到:“敏感而纯洁的灵魂陶冶了的内心世界本应是高雅的‘花园’,却被人们斥为散发臭味儿的沼泽、泄露隐秘和肮脏交易的永久隐蔽的污秽的放浪形骸的醉生梦死的渊薮。”我看用来形容某些坛子某些人正好。就像一个长得还有几分模样的姑娘,见面就挖鼻孔抠脚丫子,张嘴直奔下三路,再直率你也得琢磨琢磨。写什么是你的自由,拿出来让人犯恶心就是你的不对;读什么是你的自由,看什么都用火腿肠式的眼光给人添堵,那可超不“弓虽”。
还有一种网络写手,确实有化腐朽为神奇的魔力,可以把陈辞滥调的黄段子写得很唯美、很风趣,并且蕴含一定的思想意义。他们是借用了这个黄色的外壳,吸引众人的眼球,以达到脱颖而出的目的。这是一些聪明人——如果能够拿捏得很好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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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英寸显示器比15英寸液晶纯平更自由?120G超大硬盘比15G更充实?
狄德罗在《哲学思想录》里说:“无知和好奇是两个很软的枕头,但要觉得它们确是这样软,必须有生得和蒙田一样好的头。”引语出自蒙田的《试笔》:“无知和好奇,是一个多么柔软并且良好的枕头,来安置一个生得很好的头。”
每个人都可以说出真理,比如太阳明天照样升起~~ 。 生活在一个“悟”字,琢磨人琢磨事儿,也得让人琢磨,不能怕,这叫生存的智慧。不是把书本上的理论背得头头是道就可以说服人。人生经验是一本最可宝贵的书,你的所有阅读,不及翻动这书中的任意一页,用心体会。
用塞满牢房的黄金来换命的印加王,杀自己的弟弟时毫不手软,对入侵的殖民者却表现出莫名其妙的热情好客,最后的下场是杀人者让他自己做出选择:是被烧死还是被绞死?绳索最初套上你的脖项,可能很多人并无不适,等到你想挣脱,通常是最致命的时刻。
印第安人从小就锻炼忍受肉体上的痛苦,谁若抱怨,谁就会受到蔑视。因此,他能够忍受住最严酷的折磨而不动声色。如果印第安人被抓获,被折磨致死,那他会带着微笑忍受,唱起他的《临终之歌》:“冷酪无情的命运看来是跟定了红种人的足迹/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听到凶残的杀手逼近的脚步声/他木然地准备迎接死亡/就像受伤的母鹿听到猎人逼近的脚步声一样。”
外来压力过于强大,内因通常会选择放弃抵抗。小象被圈于木桩之内,无数次撞击后发现无法逃脱,就选择安分守己,即是长大能将木桩轻易撞断后也是如此。思维定势会造成判断错误,所以我们喜欢说逆向思维,就是想打破逻辑,看到好的一面,同时看到另一面——变化总是存在的。
生活有时真像一头凶兽,你随时能感到它在你胸腹之前不断游移摩挲的森白的坚牙和张开的利爪,正在等待某个时刻到来,撕扯、吞噬你的血肉之躯。许多人弱小到与之对视的勇气都没有,只是远远听到一声它狰狞的啸叫、嗅到一丝它粗重的呼吸,就浑身发抖、惊恐万状,事后又不肯承认害怕过。人们总是被它追逐,每当稍微平静些,世界总会发生改变,生活重新陷入不安定。
读这本书,如何超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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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的兴趣不引诱他,他的贫困却逼他去做。”
——[美] 里尔克 《罗丹(一个报告)》
很欣赏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那类网络写手。不只是因为骨气,而是因为他们的文字相对少一些功利色彩,发自肺腑,因而多了直击人心的力量。而在网络文学中,多次出现的孙悟空被形容为具有叛逆精神、与周围同事不合的个人英雄主义典型。立地成佛之后,有些神仙鬼怪其实悟空挺不愿意搭理的,可为了显着合群儿,见面还得跟人家客气。
(这话让人听见,悟空的朋友走了一多半。)
网上充斥着成千上万的作家、字匠和写手,忙于写书、卖书,没空读书。除去名家名著,有多少人能够静下心来仔细看别人写的东西呢?大家都是为生活所迫,以谋生为第一要义。为了这个主题,是否要放弃自己的主张,随波逐流,为名而写、为利而写、为写而写?斯宾诺莎说:“每一个规定都是一个否定。”
我们读什么、写什么,选择什么方式生活,是我们的自由。只要这种自由不妨碍他人,我们有理由允许其存在。尽管有时像古代在圆柱上苦修的隐士一般上不着天、下不着地。
“独立存在,这是极少数人的事——它是强者的一种优先权。”(尼采《自由精神》 )
让那些告诉我们“卖钱的字儿应该这样写”的人住口吧。来到网络,免费发表作品,建立一个与人平等沟通的平台,看到一些与自己处在同时代却有可能一生不会与之相遇的人所写出的优秀文字,或是他们对自己作品的真诚评判,夫复何求!
当然,有人给钱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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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高山——蓝天——大海
人们对看得懂的东西批判起来相对容易些。要承认差别的存在,好作家的作品不见得篇篇可人。大浪淘沙,一头扎进海里游泳,就别担心遇上烟头塑袋酒瓶盖、虾兵蟹将大白鲨。开窗美景尽收眼底,新鲜空气扑面而来。转瞬间烟囱开始冒黑烟,窗户底下小食堂串味儿;门窗紧闭,在臆想中回忆美丽,不如青灯黄卷,终老深山。
在网上要不让有些人写字儿他可能挺难受的。会写字就掌握了话语权,像苏格拉底一样扛着一张嘴到处得啵得啵跟人辩论,看看真理在谁那边。为加强说服力就拼命用感叹号!!!语言和文字存在陷阱,有时候自己也会误入其中不能自拔。话语攻击,恶语伤人六月寒,如亮仔骂死王朗般无所顾忌;或滔滔不绝,以为可以像范缜一样辩摧众口,日服千人。就如一次失败的性行为艺术可能导致婚前同居联合体的解体,某次掐架可能导致坛子的分崩离析。不过放心,这些人注定不会远离网络,他们在潜水,截长不短把头露出来呼吸一下。天下三分(左中右),死生对立。注意中间路线,没有绝对的正确和绝对的错误。两点之间存在距离,这段距离上有无数个点。
犹如我们不断向某个点靠拢一样,我们都在努力从各个方向接近真理。让我们随时记起古希腊阿波罗神庙镌刻的铭文:“人啊,认识你自己。”
更多时候,我们安静地坐在网的某个角落,看着潮水随时间一波一波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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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梦见手里捧着书,好象叫什么《酒意诗兰》,厚厚一本。随意翻翻,说话口气挺像我,内容十分陌生,外带好多注解,①②③④⑤ⅥⅦⅧⅨⅩ,参考不少资料,越看越乏味。这么烂的东西也能印成本儿?!作者是谁,恶心死我了。翻到封面一看:杨峥,我靠!
培根所说市场幻象,讲的就是误用语言,故作深沉。神之所以被人顶礼膜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具有让人不能尽知的神秘感。就好比文章,写得不想让人看懂,并不困难;要想让人人都看懂,这个不简单——所谓“画鬼易,画人难。”谁都见过的,浅显直白、深入浅出,拿捏着火候讲明道理还让人接受确实不易(张爱玲说是写实的功力不到??);一杆子捅到底直接结果对方,砍瓜切菜一样,最是简单。不过难懂的文章一般容易被人高看,让人敬畏,所以我想好了,为了让别人像神一样敬仰,这文章一定要晦涩难懂,谁也别想知道我打算说的是什么,这么着,才显得像读过书的人,不是文盲。
1362年,英王爱德华三世开始在宫廷里说英语。当时有身份的人都是说法语,平民百姓才说英语。不过他是国王,没有人敢嘲笑他,甚至效仿他,英语慢慢在贵族中流传开来。写作亦如此,当某个名家大家开创一代文风,即得后人纷纷效仿。谁还记得当日他也是被人嘲弄的对象呢?
文无定法。
老子曰:“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文字之趣,在于许多说不得的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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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和写是有倾向的,谁也别想揪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大地。
最后引用笛卡尔的两句话收手。一句是:“怀疑一切。”另一句是:“我思故我在。”
您能从头到尾看到这儿,已与我心有戚戚焉。
摘自http://cultur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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